古典音樂的起源,為什麼要叫古典音樂,是在哪開始的
還有,古典音樂的代表物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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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樂起源:
數千年前的古典音樂由於年代過於久遠,加上所遺留下來的資料殘缺不全、考證不易,所以今天討論西洋音樂史,大多是從希臘時期(大約是西元前一千年)談起。古希臘人非常熱愛音樂,他們當時已經有了音高的概念,並且依據不同的音高制定了許多不同特性的調式。
此外古希臘人也確立了一套有關於音階方面的音樂理論。在樂器製作方面,希臘時期有一種叫「奧洛斯」的管樂器,還有一種稱為「抱琴」的撥弦樂器。
希臘在西元前一四六年被羅馬帝國征服後,因為羅馬人並不珍惜希臘的音樂遺產,使得音樂逐漸失去了在社會與生活上的重要性。這種情形一直到基督教在羅馬興起,誕生了新的基督教音樂後,音樂才再度受到重視。在此之前的音樂,我們今天就統稱為「古典音樂」。
古典樂派時期:古典樂派時期是西洋音樂史上最短的一個時期,時間是從一七五○年~一八二○年。
古典音樂的發展,在巴哈時代一過去,便進入了「古典樂派時期」,所以古典樂派時期就以巴哈逝世的一七五○年那一年做為起點。此外,因為貝多芬晚期的作品顯示出浪漫式的傾向,所以古典樂派就以一八二○年做為終點(貝多芬逝世於一八二七年)。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巴洛克與古典時期是以一七五○年為分界點,但是古典風格的形式,不像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時期,以一六○○年為分界點那麼清楚,一般來說,從一七四○年~一七七○年左右是古典風格形成的一個過渡時期。
「古典樂派」這個名稱,當然也是後人研究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後才訂出來的。既然用了「古典」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時期的音樂所給予人們的感覺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囉!一點都沒錯,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與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之後的浪漫樂派時期相比較,的確予人相當明顯的差異。古典樂派的音樂通常都給聆聽者一種單純、明朗、優美、均衡的印象,這和巴洛克時期音樂華麗而且樂風複雜,以及浪漫時期音樂強調作曲家個人情感的宣洩,是很不一樣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古典時期的音樂作品都不包含個人情緒,只是在程度上相較於浪漫時期是輕微多了)。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古典樂派的作曲家,受到了當時文學上古典主義精神的影響,所追求的是一種樂曲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所以古典樂派的音樂大都有著統一而且規律的性格。
歸納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表現,該時期的音樂有以下幾項特色:
1.數字低音的捨棄不用:前一節我們才提到「數字低音」的使用是巴洛克音樂的特色之一,然而巴洛克時期一結束,數字低音這個名詞也跟著走入歷史。到了古典時期複音音樂已經鮮少為人採用,這時幾乎已是主調音樂的天下了,主調音樂的樂曲通常是由一個聲部來擔任主旋律,而由其他聲部來擔任伴奏。在古典時期,作曲家們對於和聲伴奏的部份,已不再像巴洛克時期是用數字來表示,然後再由數字低音的演奏者來即興發揮。這時期的作曲家對於曲調的和聲部份皆已整寫出,並且安排各種樂器來擔任,以增加不同音色的變化。
2.樂句「漸強」與「漸弱」表現法的使用:今天一般人可能對於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方式已習以為常,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兒我們必須說明的是,這種表現方式是從古典時期才開始的。在複音音樂的時代,由於複音音樂著重的是每一個聲部地位均相同,各聲部必須保持均衡,所以不容易有強弱差別很大的表現。即使是巴洛克時期的主調音樂,雖然也強調獨奏部與伴奏部之間力度上的強弱交替,以產生樂曲明暗的變化,但是巴洛克時期樂句強弱的對比,是以明晰的台階式表現的,當時的人還沒有將樂句塑造成「漸強」或「漸弱」的概念,所以說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手法,是從古典時期才確立的。
3.奏鳴曲式的確立:奏鳴曲這個名詞在古典時期以前即已出現,但是最初的奏鳴曲不管在形式或含義上均模糊不清,當時這個名稱主要是用在器樂曲上,目的只是要與聲樂曲做個區別。但是到了古典時期,奏鳴曲經由D‧史卡接第、巴哈的兒子K‧P‧E‧巴哈以及史他密茲等作曲家的努力,逐漸確立成一種樂曲形式,然後再由海頓、莫札特和貝多芬等人將之發揚光大。
順便一提-------
中世紀歐洲最大的三座城市之一的維也納,至今仍保持著昔日顯赫的地位。維也納是世界名城,奧地利首都,亦是國內最大的城市,以「音樂之都」聞名遐邇。提起維也納,自然會想到古典音樂,很多著名的音樂大師均出於此,包括「華爾茲之王」小約翰史特勞斯、海頓、莫札特、「樂聖」貝多芬、舒伯特等。 維也納每年都舉辦很多音樂節及演出活動讓人處處感受到音樂的氣氛,難怪她會成為音樂學習者與愛好音樂人仕”朝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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